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市委第六巡察组于4月1日至5月10日对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开展巡察“回头看”。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内容
按照深化政治巡察、强化政治监督的要求,结合被巡察对象的特点和规律,聚焦党组政治责任和职责使命,重点监督检查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纠治情况、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
二、反映问题渠道
巡察期间,巡察组设立信访接待窗口,设置意见信箱、电子邮箱,开通专门值班电话、手机(只接收短信),受理群众来信来电来访。
(一)信访接待窗口:合肥市合作化南路19号食为先大酒店808房间;
(二)意见信箱:合肥市政务区怀宁路市中级人民法院综合审判楼西门公众入口右侧、综合审判楼东门法官入口右侧,合肥市高新区燕子河路398号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综合审判楼南门公众入口西侧,合肥市包河区休宁路与仰光路交口东50米合肥铁路运输法院综合审判楼北门公众入口右侧,合肥市合作化南路19号食为先大酒店一楼大厅左侧;
(三)电子邮箱:d6xcz18856069492@163.com;
(四)专门值班电话:座机:0551—62978087;手机:18856069492(只接收短信)。
受理信访接待和电话的时间为工作日的上班时间,截止时间为5月10日。
根据巡察工作实施办法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巡察对象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以及其他市管干部、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问题的反映,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转交有关单位或部门处理。
市委第六巡察组
2021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