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方便人民群众诉讼,帮助当事人避免不必要的损失,根据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规定,现将常见的民事诉讼风险提示如下:
一、起诉不符合条件
当事人起诉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人民法院不会受理,即使受理也会驳回起诉。当事人起诉不符合管辖规定的,案件将会被移送到有权管辖的人民法院受理。
二、诉讼请求不适当
当事人提出的诉讼请求应明确、具体、完整,对未提出的诉讼请求人民法院不会审理。当事人提出的诉讼请求要适当,无根据的诉讼请求,除得不到人民法院支持外,还要负担相应的诉讼费用。
三、逾期改变诉讼请求
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出反诉,超过人民法院许可或者指定期限的,可能不被受理。
四、超过诉讼时效
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保护民事权利的期间为三年(特殊的为一年)。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后,被告提出原告的起诉已超过法律保护期间的,如果原告没有对超过法律保护期间的事实提供证据证明,其诉讼请求不会得到人民法院的支持。
五、授权不明
当事人委托诉讼代理人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等事项的,应当在授权委托书中注明。没有明确特别授权事项的,诉讼代理人就上述特别授权事项发表的意见不具有法律效力。
六、不按时交纳诉讼费用
当事人起诉或者上诉,不按时预交诉讼费用,或者提出缓交、减交、免交诉讼费用申请未获批准仍不交纳诉讼费用的,人民法院将会裁定按自动撤回起诉、上诉处理。
七、申请财产保全不符合规定
当事人提出财产保全申请,未按人民法院要求提供相应财产担保的,人民法院将依法驳回其申请。申请人申请保全有错误的,将要赔偿被申请人因财产保全受到的损失。
八、不提供或者不充分提供证据
当事人提出诉讼请求或者反驳对方的诉讼请求,应提供证据证明。不能提供相应的证据或者提供的证据证明不了有关事实的,可能面临不利的裁判后果。
九、不依法提供证据
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交证据,应当提供原件或原物,否则可能影响证据的证明力。当事人提交证据需在双方协商一致或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完成。超过上述期限提交的,人民法院可能视其放弃了举证权利。
十、证人不出庭作证
当事人提供证人证言的,证人应当作证并接受质询。如果证人不出庭作证,可能影响该证人证言的证据效力,甚至不被采信。
十一、不按规定申请审计、评估、鉴定
当事人未在人民法院指定期限内提出申请或不预交审计、评估、鉴定费用的,或者不提供相关材料,致使争议的事实无法通过审计、评估、鉴定结论予以认定的,可能对申请人产生不利的裁判后果。
十二、不按时出庭或者中途退出法庭
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出法庭的,人民法院将按自动撤回起诉处理;被告反诉的,人民法律将对反诉的内容缺席审判。
十三、不准确提供送达地址
因当事人提供的己方送达地址不明确,或者送达地址变更未及时告知人民法院,致使人民法院无法送达,造成诉讼文书被退回的,诉讼文书也视为送达。
十四、超过期限申请强制执行
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限为两年。超过上述期间申请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十五、无财产或无足够财产可供执行
被执行人没有财产或者没有足够财产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人民法院可能对未履行的部分裁定中止执行,申请执行人的财产权益将可能暂时无法实现或者不能完全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