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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绝校园霸凌!——法治副校长进校园,守“未”少年的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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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4-04-08 09:31:51 打印 字号: | |

“辱骂、嘲讽、起侮辱性的绰号算校园霸凌吗?”

“算,因为侵犯了我们的人格尊严。”

“有同学抢夺或者故意破坏你的东西,算霸凌吗?”

“算,这种行为造成了我们的财产损失。”

为进一步提高未成年人自觉守法和自我保护意识,预防校园欺凌事件发生,维护和谐平安健康的校园环境,3月29日,合肥高新区法院自贸区法庭法官、高新区梦园小学复兴分校法治副校长张莹走进校园,以“拒绝霸凌,守‘未’成长”为主题,为学生们送上一堂“法治大餐”。

张莹法官通过“PPT授课+现场问答”的形式,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学生们讲授了什么是校园欺凌、校园欺凌的表现形式、校园欺凌施暴者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以及如何应对校园欺凌等法律知识,引导教育学生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既不做校园欺凌的施暴者,也不做暴力行为的受害者,从小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安全和合法权益。

课堂上,大家积极参与互动,踊跃发言,授课现场气氛活跃、反响强烈,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教育效果。

“校园霸凌”是全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也是法院少年审判工作的重中之重。合肥高新区法院将不断延伸司法服务职能,引导未成年人树牢法治意识,提升自我保护能力,为建设法治校园、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贡献司法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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