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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报!合肥高新区法院荣获“市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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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4-04-11 09:43:25 打印 字号: | |

近日,合肥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发布了《关于命名第十六届合肥市文明单位的通报》,对930家市级文明单位进行命名表彰。其中,合肥高新区法院被授予“第十六届合肥市文明单位”荣誉称号,标志着合肥高新区法院在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全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方面又迈上了一个新台阶。

近年来,合肥高新区法院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工作目标,坚持一手抓审执业务建设,一手抓精神文明建设,将文明建设工作贯穿于队伍思想政治建设、司法能力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法院文化建设等各项工作中,呈现出团结拼搏、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展示了新时代法院人文明形象。

公正司法不懈追求,文明创建永无止境。下一步,合肥高新区法院将以此次荣誉为契机,进一步深化文明单位创建活动,持续巩固文明创建成效,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将精神文明建设与审判执行工作紧密结合,求精求实提本领,全心全力谋发展,把精神文明建设引向深入、落到实处,为中国式现代化合肥篇章提供更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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