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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枫”景线】电力工程图纸起纷争 “如我在诉”办案促共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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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4-05-09 09:38:37 打印 字号: | |

两次庭前证据交换,共计10小时,就双方提供的80多张设计图纸逐个仔细比对,并释法明理。近日,合肥高新区法院自贸区法庭法官助理李婷婷成功化解一起涉三方公司的电力工程设计图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案件,同时一揽子解决了双方还存在的设计合同纠纷,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2023年12月底,安徽某电力工程公司(以下简称电力设计公司)拿着厚厚一沓电路设计图纸到法院,表示其与巢湖某置业公司(以下简称置业公司)签订了《总体供配电工程设计合同》,并按约交付设计成果,但置业公司未支付合同款,却将设计成果交由安徽某电力建设公司(以下简称电力建设公司),向供电部门送审,并按照图纸进行了施工建设。电力设计公司认为,置业公司和电力建设公司涉嫌共同侵害其电力工程图纸著作权发表权、复制权、修改权,要求两公司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20余万元。

与传统摄影作品、美术作品著作权案件相比,电力工程图纸著作权权属及侵权案件审理难度更大。法官助理李婷婷拿到案件后,在承办法官的指导下,对原告提供的80多张高低压网络、高低压电气系统、电气设备平面布局、负荷分布图纸与被告图纸进行了认真的比对,发现图纸存在构图、线条等方面的类似和雷同现象。但为了进一步确认纠纷作品是否构成著作权法上作品及侵权,李婷婷多次向供电部门进行咨询,又两次组织双方设计师召开庭前会议,就电力工程图纸的独创性及科学美感进行询问和比对,基本确认了侵权事实。考虑到案涉工程已经施工并交付使用,如果判决停止侵权会导致实际损失过大,且双方对《总体供配电工程设计合同》的履行尚有争议,不利于化解矛盾纠纷,于是,李婷婷积极组织双方进行调解。

起初,两被告互相推诿,调解工作并不顺利。李婷婷主动要求提供案涉项目的《供配电工程协议》,经调查发现电力建设公司不设计图纸,仅负责审核。李婷婷在掌握事实后,耐心细致地释法明理,双方权衡利弊后,最终达成和解,同时解决了《总体供配电工程设计合同》履行问题,最终案结事了。

合肥高新区法院自贸区法庭自成立以来,紧密结合合肥市知识产权保护现状,发挥知识产权审判职能作用,坚持将释法明理、矛盾化解贯穿诉讼全过程,坚持处理一案,事了一案,切实从实质上化解矛盾纠纷,减少当事人诉累,为进一步规范市场行为,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提供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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