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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悬赏公告第十一期】你举报,我奖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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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4-06-24 10:44:08 打印 字号: | |

为维护法律尊严,充分利用社会力量查找被执行人的财产,切实保障申请执行人的胜诉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合肥高新区人民法院现向社会发布悬赏公告。

执行标的额:本金3514972.00元及利息等。

悬赏期限:本案案件执行完毕之前,如申请人申请撤回悬赏执行的,或因其他原因悬赏执行终结的,法院将公告告知,本悬赏执行公告即时失效。本院受理举报电话:0551-65996520(举报时间:正常工作日时间)。

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陈拥权的下落及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不含本院已经掌握的线索)经查证属实并使申请执行人债权得以全部或者部分实现的,以举报财产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10%予以奖励,按照法律规定发放。举报需符合悬赏执行制度的相关规定,禁止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举报线索。本院将对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身份及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但为发放悬赏金需要告知申请执行人的除外。

姓名:陈拥权

案号:2022)皖01912417

公民身份号码:130322197802251430

住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金寨路9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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